石家庄市公安局机构职能
承担全市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人事、教育训练、队伍管理、宣传文化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教育训练科、队伍管理科、宣传科、机关党委、老干部科承担。负责市公安局和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工资抚恤、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录用、警衔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公安队伍教育训练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安民辅警健康保护、职业化训练和心理训练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民警晋升培训、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任务;指导市人民警察博物馆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市人民警察培训中心)的建设、培训教学等工作。负责拟订公安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公安队伍建设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工作;负责公安队伍考核工作。负责政治部综合性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公安新闻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安队伍文化建设、表彰奖励、典型选树、政务新媒体建设和新闻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内刊、出版、影视和新闻报道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财务、装备、被装、基建、后勤服务等工作。根据权限负责编报、汇总、审核市公安局经费预决算,以及局本级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做好财政法规执行工作;制定公安装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生活管理、车辆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纪检工作,领导、监督派出机构的机关党建、纪检、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协助局党委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负责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安队伍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有关所属单位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有关单位的老干部工作。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情报指挥、国际合作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公安工作整体研究谋划,统筹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拟订公安机关内部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安警务协调处理、警力装备调配等工作,指挥调度各类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工作。收集、掌握常态、应急、安保任务情况,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值班备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报警服务台工作,承担市区110接处警和社会联动工作。统筹协调公安机关跨区域、跨国(境)事务、案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海外利益保护、处置境外涉我市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我市驻外警务联络官、维和警察、国际组织职员培养、推荐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制度建设、统计、对外联络、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管理、重要活动筹备组织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领导讲话、信息简报等。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搜集、掌握治安形势、治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和警种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和治安信息系统建设及规范运行工作;负责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重点管理行业和新兴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负责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负责全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组织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会游行示威的受理、审批及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性活动、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的安保及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重要油气电管(线)及其他重点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处置收缴、上交的危爆物品;负责搜排爆等工作;负责管理治安类特定对象;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负责民用无人机基础管控工作;负责公民养犬服务管理,负责保安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安防系统的规范运行;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消防工作职责;负责全市社区治安巡防队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市户籍人口管理工作,制发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负责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侦办重特大刑事案件及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组织、指导涉黑恶犯罪线索摸排核查、涉黑恶案件侦办工作;负责侵权、侵财犯罪打击工作;负责打击侦办、预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负责组织追逃工作;负责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疑难案件等现场勘查、分析以及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负责警犬训练工作;指导县级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破工作。负责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执行预防、打击对策,依法开展侦查、侦办工作;负责打击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扰乱市场秩序、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经济犯罪活动。负责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办理与交通管理相关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负责全市车辆(不含拖拉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审批;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参与道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负责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的制作、安装和标线的施划;负责重大活动等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道路交通管理及公路巡逻工作。负责全市科技兴警、公安信息化、大数据实战化建设应用工作,负责公安应用软件和系统、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公安科技立项、科研开发、专用装备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大数据和视频图像技术导侦、移动警务工作,负责城区公安视频联网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机关局域网、信息资源库、业务数据库的管理维护及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指挥通信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指挥通信保障任务;负责全市公安信息对外共享管理、警务查询工作。负责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相关警务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受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直接参与重大信访案件查办,负责公安信访事项处理落实情况的督办落实。执行监所管理工作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和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业务管理、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和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公安监管场所的羁押人员监管、深挖犯罪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推动全市公安机关落实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负责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案件的法制审核,以及刑事不予立案复议、复核等工作;负责监督、审核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范运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指导、监督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使用和运行管理工作,以及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公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国家赔偿工作,承办相关案件;负责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事项。负责执行移民和出入境管理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负责在石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签证证件签发和永久居留受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负责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侦办工作。负责全市禁毒工作,掌握和分析禁毒斗争形势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执行预防打击对策;负责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负责禁种铲毒、禁吸戒毒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监管工作;指挥、协调全市涉毒刑事案件侦办、治安案件查处;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侦办重大涉毒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掌握全市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打击对策、工作规范;指导或直接侦办涉及环境资源、生物安全、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刑事案件,负责相关治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侦办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和协调联动机制,参与相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刑事案件审理工作数据,研究制定刑事案件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案件的审理工作及县级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重特大案件、复杂案件的审讯审理、证据核实、报请逮捕、移送起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动乱、暴乱、骚乱事件,以及大规模聚众滋事、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重大治安事件;负责执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特定的巡逻执勤等任务;负责警用无人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社会治安巡逻防控、警务站勤务,以及国家机关、重要交通枢纽、大型商圈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公安武警武装联勤等任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负责执行跨地区特别任务。负责收押市本级公安机关和长安、新华、裕华、高新区、经开区、轨道、公交、站前等分局押送的男性成年羁押人员,以及其他执行异地羁押人员和临时羁押人员。依法对羁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及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对羁押人员开展法制教育、管理和转化工作。负责收押全市女性羁押人员、未成年羁押人员,桥西分局、辛集市公安局押送的羁押人员,以及其他执行异地羁押人员和临时羁押人员;管理市公安监管病区;依法对羁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及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对羁押人员开展法制教育、管理和转化工作。依法对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行政拘留人员、司法拘留人员和被拘留审查外籍人员开展收拘、管理、教育工作,保障被拘留人员合法权益;负责保障国家行政执法和司法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为铁路、机场公安代拘代管行政拘留人员,为各县(市、区)代拘代管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依法对吸食和注射毒品成瘾人员进行生理脱毒治疗、心理矫治、身体康复训练及法制教育;负责吸毒被拘留人代为执行工作;承担本市及邯郸、邢台、衡水、沧州、保定、廊坊、张家口、承德、秦皇岛等市的强制隔离戒毒任务;负责河北省禁毒宣传教育基地管理、维护、使用工作;承担社会面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掌握全市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和打击措施;负责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犯罪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跨领域、跨部门、跨警种协作办案。负责创新合成作战打击犯罪工作机制,为公安实战提供综合服务保障。负责与新型科技企业的联系合作,研发有利于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科技产品,开展情报信息分析研判、科技信息化侦查工作。负责轨道交通区域(含附属设施)的公共安全、治安治理、巡逻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侦办所辖区域内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等相关工作。负责公共客运交通(不含轨道交通、网约车)的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涉公共交通治安防范工作;侦办涉公共交通工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公共交通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火车站、长途客运总站周边区域的公共安全、治安治理、巡逻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侦办所辖区域内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牵头组织石家庄火车站反恐维稳应急联勤工作。长安、桥西、新华、裕华、藁城、鹿泉、栾城、井陉矿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公安工作;搜集、掌握影响辖区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侦办辖区内危害刑事、经济犯罪、毒品犯罪、网络安全、食品药品犯罪、环境资源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犯罪等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案件;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指导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重要油气电管(线)及其他重大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消防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出入境管理、网络安全保卫、禁毒等工作;负责管理本级公安机关设置的监管场所,对收押人员进行监管、教育;负责分局机关及派出所的法制工作;负责本级公安机关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检查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按规定权限对本单位干部进行监督,查处或督办本单位公安民警的违法违纪案件;指导、督促、检查辖区内派出所各项工作;承办区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