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向九州法治网爆料,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谈下村暗藏一处牛肉私屠滥宰黑窝点,该窝点不仅无任何合法屠宰手续,还存在给活牛注水、屠宰环节未做防疫检疫等违法行为,宰杀后的问题牛肉直接流入石家庄市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中心的“贺龙牛羊肉批发商行”进行销售,严重威胁市民餐桌安全,相关行为更是涉嫌违反多项国家法律法规,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从国家法律法规层面来看,该黑窝点的一系列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涉嫌多项违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延伸适用的畜禽屠宰管理相关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牛、羊等畜禽屠宰同样需取得相应屠宰资质,私屠滥宰本身已构成违法行为,可被处没收屠宰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高额罚款;而给活牛注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涉案主体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面临刑事处罚;同时,屠宰的活牛未经防疫检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屠宰、经营、运输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相关部门可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相关许可证。
从监管层面分析,此次黑窝点的出现,暴露出畜禽屠宰、农产品流通等环节的监管漏洞。一方面,该窝点选择深夜进行屠宰操作,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反映出属地监管部门在农村地区畜禽屠宰环节的日常巡查、夜间排查力度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私屠滥宰行为;另一方面,问题牛肉能够顺利流入石家庄市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中心的批发商行,说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入场查验环节存在缺位,市场主办方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对入场销售的肉类产品的检疫证明、屠宰资质证明等审核不严,让问题牛肉得以绕过监管进入流通市场,形成了“屠宰-流通”的监管真空地带。此外,跨环节的监管联动机制也未有效发挥作用,属地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力度亟待加强。
从道德层面来讲,该黑窝点和涉事批发商行的行为突破了商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底线。食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从事肉类生产销售的经营主体,本应恪守诚信经营的准则,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但该黑窝点为了追求非法利润,不惜对活牛注水,牺牲肉类品质,涉事商行则为了牟利,销售无检疫、注水的问题牛肉,置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于不顾,这种唯利是图、罔顾他人权益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商业诚信的基本要求,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践踏,损害了整个肉类流通行业的信誉,也让消费者对肉类食品安全产生信任危机。
此次石家庄无极县私屠滥宰黑窝点事件,并非个例,其背后折射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值得全社会警惕。问题牛肉流入市场,不仅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更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挑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底线。食品安全无小事,餐桌安全关乎民生,针对此次事件暴露的各类问题,结合畜禽屠宰、食品流通全链条监管需求,现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同时呼吁各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协同发力,彻查严办涉案主体,从根源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一、即刻开展专项彻查,从严惩处涉案主体
1. 属地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立即对无极县谈下村私屠滥宰黑窝点进行查封取缔,没收屠宰工具、涉案牛肉及违法所得,对涉案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对问题活牛的来源、运输渠道进行全链条追溯,排查上下游关联违法主体,做到一案查到底、违法必追责。
2. 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对石家庄市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中心“贺龙牛羊肉批发商行”进行立案调查,就地封存店内所有肉类产品,对在售牛肉开展质量检测,全面追溯该商行问题牛肉的销售流向,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商户、零售门店等,对已售出的问题牛肉依法召回,最大程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3. 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对监管环节开展倒查,核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市场主办方等单位是否存在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利益勾结等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二、补齐监管漏洞,筑牢全链条监管防线
1. 强化农村地区隐蔽屠宰点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日常巡查+夜间突击检查+群众线索核查”的常态化排查机制,对偏远村落、闲置厂房、养殖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为排查队伍配备执法记录仪、快速检测设备,提升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2. 严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中心等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肉类产品入场查验“双核对”制度,即核对屠宰资质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产品批次、数量是否一致,做到票证不全、信息不符的产品一律不准入场;对市场主办方未履行查验义务的,依法从重处罚。
3. 建立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由当地政府牵头,整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力量,搭建畜禽屠宰-运输-流通全链条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活畜来源、屠宰检疫、运输备案、市场销售等信息的实时互通;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畜禽屠宰、肉类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消除监管真空。
三、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源上遏制违法行为
1. 完善普法与行业教育,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畜禽屠宰、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乡村、进市场、进商户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宣讲、违法成本解读等方式,提升屠宰户、食品经营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诚信经营理念;对肉类流通行业开展常态化培训,明确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
2.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并公布食品安全违法举报专线、二维码举报平台,明确举报奖励标准,鼓励群众对私屠滥宰、制售问题食品等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做到件件有核查、事事有反馈,形成“全民监督、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
3. 强化行业规范化管理,农业农村部门加快推进当地畜禽定点屠宰场的标准化建设,提升定点屠宰企业的屠宰、检疫、加工能力,满足市场合法肉类供应需求;同时引导肉类经营主体与定点屠宰企业建立直供合作关系,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从源头保障肉类产品质量。
4. 加大技术监管投入,在畜禽屠宰重点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安装视频监控、产品溯源扫码设备,实现屠宰环节、市场销售环节的可视化监管;推广肉类产品溯源二维码制度,做到每一批次肉类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食品安全监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此次无极县私屠滥宰事件为食品安全监管敲响了警钟,各级相关部门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各类违法行为,以此次事件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专项整治补齐监管短板,通过长效机制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把好肉类产品从屠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同时,也呼吁广大食品经营主体坚守诚信底线,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