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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石家庄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该项目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一、谁能享受补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申请:
居住地在河北省。
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经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评估,结果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
在河北省内购买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注意: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等特定救助待遇的老年人,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什么服务?怎么补?
补贴针对您实际购买的养老服务费用,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通过“民政通”(手机小程序/APP)直接抵扣。
入住养老机构(长期或短期“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按消费金额的40% 抵扣,每人每月最高可省800元。
居家上门服务(如助餐、助浴、助洁、护理等):按消费金额的50% 抵扣,每人每月最高可省800元。
特别提醒:以上两类消费券每月只能选择一种享受,不能同时领取。首次申请所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费用,也有一次性100元的电子消费券可用于抵扣。
三、如何申请和评估?
提出申请: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属等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账号,自愿提交补贴申请,并在线签署《老年人诚信承诺书》。
能力评估:提交申请后,由您所在县(市、区)的民政部门安排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评估。
发放消费券:评估符合条件后,“民政通”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您的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之后每月自动发放。消费券当月有效,过期作废。
使用消费券:您可以在全市范围内自愿选择参与本项目的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消费,结算时直接使用电子消费券抵扣费用。
四、新旧政策如何衔接?
如果您是正在享受“石家庄市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即原有市级政策)的老年人,请注意:
若您经本次国家政策评估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且购买的服务在国家政策清单内,将享受新的国家补贴政策。
您个人需支付的部分,仍可使用原有市级补贴的个人账户额度进行抵扣。
若您未参加新评估、评估未达标或购买的服务不在国家清单内(如部分家政、医疗服务),则继续按原有市级政策享受补贴。
五、重要提醒
政策严禁任何虚假交易、骗补套补行为。一旦发现,将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站点均需具备相应资质并签署诚信承诺,确保服务质量和价格透明。
具体的服务项目清单、参与项目的服务机构名单等信息,可通过“民政通”平台或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
此项政策是政府关爱老年群体、支持家庭养老的务实举措,旨在让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能以更低的成本,享受到更专业、多样的养老服务。请广大市民,特别是家中有失能老年人的家庭,密切关注并按要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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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台消息
页面编辑: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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