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自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项目通过“民政通”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提供补贴支持。老年人可使用消费券直接抵扣相关服务费用,且该补贴政策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实现有效衔接。
一、谁能享受补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老年人可以申请:
居住地在河北省。
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
经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评估,结果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
在河北省内购买机构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注意: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什么服务?怎么补?
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符合条件且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扣除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不超过每月最高限额。
长期入住养老机构、“喘息服务”(入住30天以内)、日间托养:按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 抵扣,每人每月抵扣额度最高800元。
居家上门服务(如助餐、助浴、助洁、护理等):按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 抵扣,每人每月抵扣额度最高800元。
特别提醒:以上两类消费券每月只能选择一种享受,不能同时领取。首次申请所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费用,也有一次性100元的电子消费券可用于抵扣。
三、如何申请和评估?
个人申请:老年人本人或其家属等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账号,自愿提交补贴申请,并在线签署《老年人诚信承诺书》。
能力评估:提交申请后,由您所在县(市、区)的民政部门安排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评估。
发放消费券: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民政通”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您的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之后每月自动发放。消费券当月有效,过期作废。
核销消费券: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养老服务消费时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
四、新旧政策如何衔接?
如果您是正在享受“石家庄市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即原有市级政策)的老年人,请注意:
在国家政策执行期间,针对正在享受市级政策的困难老年人,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评估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且服务项目在国家政策清单内的,享受国家政策,个人自付部分可使用石家庄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管理平台个人专属账户额度抵扣;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评估、评估未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或服务项目不在国家政策清单内的,仍按照市级政策执行。
五、重要提醒
政策严禁任何虚假交易、骗补套补行为。一旦发现,将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均需具备相应资质并签署诚信承诺,确保服务质量和价格透明。
具体的服务项目清单、参与项目的服务机构名单等信息,可通过“民政通”平台或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
此项政策是政府关爱老年群体、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的务实举措,旨在让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能以更低的成本,享受到更专业、多样的养老服务。请广大市民,特别是家中有失能老年人的家庭,密切关注并按要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