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审计局基本情况
1983年原石家庄地区与石家庄市分别组建成立了审计机关。1993年,地、市审计局合并为石家庄市审计局。石家庄市审计局作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在市长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审计工作。
值班电话:86689062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石家庄市审计局的职责为:(1)拟定全市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法规;制定审计工作规划、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2)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辖内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以及与该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4)在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下,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后,向市长提交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6)组织并实施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市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7)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9)承办上级审计机关或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财政、财务收支事项的审计监督及审计调查事项。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内审指导监督和整改督查科、财政审计科、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一科、行政事业审计二科、企业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科、园区审计一、二科,机构编制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二、三、四、五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审计办秘书科、派出审计一、二、三、四、五、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