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针财经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获悉,2026年3月31日,石家庄市财政局发布《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源监测监控及治理能力建设(一期)项目(四次)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文号为石财采投〔2026〕13号。
图片来源: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该项目采购人为石家庄市环境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百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HB2025094670110001。项目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第四次公开招标公告,3月6日开标。此前,投诉人河北佳妙科技有限公司于2月24日就项目相关问题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在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后,于3月5日向石家庄市财政局提起投诉。市财政局审查后依法受理,并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人围绕项目评审标准、核心产品认定、技术团队要求、评审指标量化、付款方式、数据对接条款、未招先建等8个方面提出投诉,主张招标文件存在违规及不公情形。
石家庄市财政局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对各项投诉事项开展全面核查、逐项研判。最终裁定显示,3项投诉事项查证属实:一是要求技术团队全员持有电工证作业,该要求与合同履行无关,构成对供应商的歧视;二是数据对接条款将政府法定协调责任及不可预见成本转嫁给供应商,显失公平;三是售后服务评审项存在主观性表述,可能影响评审公正。针对上述违规问题,石家庄市财政局责令采购方及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完善相关条款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余5项投诉事项中,4项因缺乏事实依据,不符合投诉成立条件,被依法驳回;1项关于“未招先建”的投诉,因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亦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