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石家庄看病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到底能报多少?
起付标准是多少?
报销比例是多少?
别迷糊啦~
一文给你讲清楚
01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一、职工普通病门诊医疗待遇
✅普通病门诊医疗费:

图源: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下同
二、职工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职工在市域内中医医院住院,每次起付标准比同级综合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100元;支付比例比同级综合医院住院提高三个百分点,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99%。
三、职工慢特病门诊医疗待遇
01
慢性病门诊医疗费

参保职工患慢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费用水平类别分别确定。慢性病病种及年度支付限额如下:

📌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起付线不累加,年度支付限额累加,最高年度支付限额5000元。
02
特殊病病种门诊医疗费
✅1.特殊病病种范围
(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白血病门诊治疗;
(3)透析;
(4)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包括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和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5)血友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肺动脉高压;
(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9)骨髓纤维化;
(10)垂体瘤(含颅咽管瘤);
(11)紫癜。
✅2.特殊病门诊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特殊病病种的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90%。
器官移植的医疗费实行限额管理:术后第一年每月医疗费限额6500元,术后第二年每月医疗费限额5500元,术后第三年及以后每月医疗费限额4500元。
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纤维化的的年度医疗费限额为3万元。
四、职工大病保险待遇

📌每个结算年度内,参保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限额为35万元,职工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02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
一、城乡居民普通病门诊医疗待遇

📌备注:城乡居民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医,年度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400元。
二、城乡居民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市域内中医医院住院,每次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院住院的起付线降低100元,最低不低于100元;报销比例比同级综合医院住院提高3个百分点,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7%。
三、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01
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
医保基金支付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支付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如:

📌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付标准、年度支付限额累加,但最高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元。
02
特殊病病种门诊医疗费
✅1.特殊病病种范围
(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白血病门诊治疗;
(3)透析;
(4)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包括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和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5)血友病;
(6)再生障碍性贫血;
(7)肺动脉高压;
(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9)骨髓纤维化;
(10)垂体瘤(含颅咽管瘤);
(11)紫癜。
✅2.特殊病门诊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特殊病病种的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支付比例为80%(血友病除外),血友病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
器官移植的医疗费实行限额管理:术后第一年每月医疗费限额6500元,术后第二年每月医疗费限额5500元,术后第三年及以后每月医疗费限额4500元。
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纤维化的年度医疗费限额为3万元。
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各项医疗费的年度限额为20万元,大病保险赔付医疗费的年度最高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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