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群众反映,行唐县上碑镇太子庄村东存在污水乱排问题,现场臭味熏天,导致周边小麦出现枯萎现象。群众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据反映,该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恶臭刺鼻,渗入农田后对农作物生长造成明显损害,周边村民对粮食安全和居住环境表示担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八十三条之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利用渗井、渗坑、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禁止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畜禽粪便。违反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在耕地上排放污染物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违反规定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处罚款。
截至发稿,尚未见到当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就该区域污水乱排致小麦枯萎问题公开发布调查或处理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