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反映,灵寿县已明确规定磁河大道为全天禁行重型货车的道路,但北洼村路段深夜仍有“百吨王”堂而皇之通行。这些超载货车不仅违反道路通行管理规定,对路面造成不可逆破坏,还带来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运输砂石等散装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发稿,尚未见到当地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或生态环境等部门就该路段深夜“百吨王”超载及掩盖车牌问题公开发布调查或处理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