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筑牢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防线,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本次重点征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美团、淘宝闪购、京东秒送及自建平台等)、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网络餐饮经营全流程中涉及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资质证照违法违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备案》等合法资质从事网络餐饮经营;许可证过期、超许可范围经营;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冒用他人食品经营相关许可证件;存在无实体经营门店、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证载明地址不一致、线上公示信息与线下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等行为。
平台主体责任未落实: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餐饮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资质审查,允许无合法资质商家入驻;未按规定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菜品信息、经营地址等内容;发现入网商家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未向监管部门报告;未按要求留存经营订单、商家资质等相关数据信息。
食品原料管理不规范: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的食品及原料;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低价肉类冒充高价肉类欺骗消费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加工操作与环境卫生问题:后厨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墙壁、地面、天花板积油积垢、发霉脱落,未配备有效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生熟食品交叉混放、刀具容器混用;餐饮具、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未按规定清洗消毒;违规在非食品加工区域制作餐品,或将订单委托其他无资质商家加工制作。
从业人员管理不合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使用伪造、过期健康证明;安排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餐品配送与包装违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餐盒;未按规定使用食品安全封签,或封签破损、被私自开启;配送容器未定期清洗消毒,配送过程中餐品受到污染;配送过期、变质、异物混入的餐品。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线上公示菜品、食材、店铺环境等信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欢迎广大消费者、外卖配送员、行业从业者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提倡实名举报,以便及时核实反馈:
电话举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进行线上举报。
来信举报:邮寄地址为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53号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请在信封注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邮编:050000。
来访举报:前往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配楼,或到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举报。
举报人应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提供线索,详细说明违法违规主体名称、经营地址、入驻平台、违法事实、发生时间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订单截图、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监管部门快速核查处置。
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监管秩序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对不属于本次征集范围的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收到的各类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未经举报人同意,严禁泄露任何举报相关信息。
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置结果;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抵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携手营造安全、放心、规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


点击图片 | 石家庄市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在新百广场启动
动动小手 点个【在看】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