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师:是指运用基本生活照料及护理知识、技能,在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等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功能维护、心理照护等服务的从业人员
附:长期护理保险(第六险)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计划用三年时间分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2026年底前,全省各统筹地区启动制度,优先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
2027年底前,启动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
2028年底前,基本建立适应我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政策体系统一规范、保障功能有效发挥。
附:截至2025年末(国家统计局/民政部权威口径)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2338万人(3.23亿),占总人口23.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365万人(2.24亿),占总人口15.9%
失能、半失能老人:约3500万+(民政部2026年2月公开口径)
就业前景:
长期照护师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背景下设立,主要服务于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等人群。
长期照护师经过职业培训考核,可受聘于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临终关怀机构、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护理服务机构等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从事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等长期护理服务,可向服务机构站长、长期照护部门主管、长期照护技术总监、机构运营管理者以及长期照护培训教师、长期照护技能大师等逐步晋升。
培训对象:
1.报名条件:年满 18-54 周岁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转岗转业人员、
退役军人、
企业在职职工、
高校毕业生等各类有培训需求和有意愿从事长期照护服务的劳动者。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年满 16 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
培训内容:
(一)理论内容
1.职业道德
2.长期照护工作须知
3.长期护理保险基础知识
4.照护安全基础知识
5.消防安全基础知识
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技能内容
1. 生活照护:清洁照护、穿脱衣服、饮食照护、排泄照护
2.基础护理:生命体征测量、感染防控
3.应急处置:应急识别、应急处理
4.功能维护:体位管理、日常活动指导
培训方式:
线上+线下,共40学时。
培训优势:
学校背景: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主办,专业教学体系成熟;
师资权威:护理专业教师+临床养老专家联合授课;
模式灵活:白天班/周末班可选,理论+实操结合,零基础可学;
证书正规: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及技能等级相关证书,行业认可。
证书模板:
学校地址:石家庄桥西区三简路28号
联系方式:招生办固定电话:0311-89858847、手机号:15690361563(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