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选举委员会
公 告
第一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河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省、市换届选举工作部署,经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设立石家庄市井陉矿区选举委员会,主持我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同步进行。
依据法律规定,区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直接选举。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
2026年5月11日到5月21日开展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工作,5月21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5月26日以前公布第一轮酝酿提出的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6月3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6月10日为全区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不能表达意志的痴呆傻人员,不参加选举活动。十八周岁公民的年龄计算,以选举日为截止日期,系指2008年6月10日以前(含当日)出生的人。
为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或者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于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对于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
望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踊跃参加选举活动。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选举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