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王坡乡中同石材,被群众反映存在大量废料随意堆放、没有任何苫盖措施的问题。据描述,大风天气下扬尘严重,对当地空气质量和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贮存砂土、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石材加工产生的废料(如石粉、碎石屑)属于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须依法进行覆盖或密闭贮存。
该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停业整治。
石材废料随意堆放且无苫盖,造成以下环境危害:
1. 大风天气产生大量扬尘,严重污染周边大气环境;
2. 雨水冲刷可能导致废料流失,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
3. 长期露天堆放,占用土地资源,破坏厂区及周边环境。
中同石材作为石材加工企业,应当依法规范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目前,涉事企业的具体违规情形及是否已被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等情况,尚待进一步核实。该事件反映了石材加工行业固废露天堆放、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