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岗位人员100名(男性75名,女性25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辛集市户籍或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其中一方为辛集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12日,即:1990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12日之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单侧矫正视力4.8以上,净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无文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应由用工单位、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一并落款、加盖印章;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之前”“之后”“之间”“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二)不予聘用的情形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12.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报考者如有上述情况,不应在本次招聘中报考。
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电脑端报名网址:
https://sjz.sun-hrm.com/nindex/?ecode=ny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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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09:00至2026年5月21日17:00
✅初审时间:2026年5月12日09:00至2026年5月21日18:00
✅缴费时间:2026年5月12日09:00至2026年5月21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