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将标的10万元以下、排除妨碍腾退类案件、信访案件等群众急难愁盼案件全部纳入集中执行,重点案件院“一把手”抓,疑难案件执行局长办;全体执行干警集中执行与各办案小组分散执行有机结合,严格执行程序,加大执行力度,狠抓执限管理,穷尽执行措施,强化失信惩戒,确保逐案排查分析到位、查人找物到位、强制措施到位。
加大“清退难、交付难”案件执行力度。探索完善社会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与辖区相关单位“协同作战”,借助多方力量,内外互动、协调联动,多管齐下、见招拆招,确保执行工作高效运转,共同构建“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执行大格局。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善意执行理念。坚持“严厉”和“耐心”兼用、“强制”和“温情”并存,灵活、适度采取各类执行强制措施,既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又切实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的坚定决心和强大威慑。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弥补执行短板、强化执行弱项,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执行问题,不断缩小执行工作成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之间的距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坚实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