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3日,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等地先后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现石家庄市藁城区疫情更是处于加速上升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在此特殊时期,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上级院及本院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高检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以及省院相关疫情防控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监管和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及人员中传播和扩散,确保疫情之下监管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进行,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又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工作各项疫情防控安排的督促落实,针对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工作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落实,同时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日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检察监督,确保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动态。
2021年1月9日,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时,得知石家庄市藁城区小果庄村的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核酸检测为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后被转至医院隔离治疗。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得知此情况后立即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社区矫正机构通过视频监督、手机定位、电话微信报到等非接触方式履职到位,并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核酸检测情况,对确诊新冠肺炎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按规定上报,掌握其行踪,做好心理疏导,教育其配合治疗及本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在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下,藁城区司法局矫正科及时与李某取得联系,了解其病情并时刻关注李某的病情进展,对请进行矫正帮扶。
通过本次对社区矫正人员确诊病例的解决应对,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了疫情防控下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及时将一些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