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组织召开落实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广实施综合保税区相关改革措施工作会议
近日,海关总署印发《关于在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广实施综合保税区相关改革措施的通知》,将原施行于综保区的部分保税物流政策扩大至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
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海关总署各项改革措施转化落地,石家庄海关组织召开落实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广实施综合保税区相关改革措施工作会议,解读最新政策要求及实现路径,促进河北省物流中心抢抓机遇,扩能提质。河北省物流中心主管海关、管理机构、经营企业等75人参会。
鹿泉海关、京唐港海关、保定海关、沧州海关、邯郸海关参会现场
根据监管实际,可在物流中心设置卡口登记货物通道,实行分类通行。对国内进入物流中心的非报关基建物资、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生活消费品、包装物料等卡口登记货物,简化料号、商品编码等填报要素,取消重量验核,实现快速进入物流中心。
选取物流中心内信息化系统完备、经营状况良好的仓储物流类企业,推动其计算机仓储管理系统(WMS系统)与海关联网,支持优先适用海关监管便利措施,将海关监管顺势嵌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支持在物流中心内开展“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允许非保税仓储货物以非报关方式进入物流中心,与保税仓储货物集拼、分拨后,实际离境出口或出物流中心返回境内。
对物流中心内非保税仓储货物申报转为保税仓储货物的,或保税仓储货物办结海关手续后以分类监管方式继续在物流中心内存储的,允许完成报关手续后,直接核增核减海关底账,不再要求实货进出卡口。
优化金关二期系统核放单验放逻辑,同一核放单可同时绑定“两步申报”概要申报报关单和普通申报类型对应的核注清单,支持“两步申报”货物与普通申报类型货物集拼入物流中心,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为促进物流中心发挥物流分拨功能,进一步优化金关二期系统“一票多车”业务流程,允许企业整报分送、单车进出区,不再要求企业一次性将所有车辆集中运进运出,提升卡口通行效率,节约企业运输成本。
支持在符合条件的物流中心设立前置货站、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国际公路运输(TIR)集结中心,开展航空货物出口前打板、进口拆板理货等业务,实现联动发展。
石家庄海关高度重视河北省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展,支持地方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区位优势,将各项改革措施转化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一中心一策”,抢抓改革发展机遇,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供稿:石家庄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监制/郑勇
审校/邢兆洁
编辑/吉茜
作者/刘冰、乔旭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