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药物警戒工作能力,提高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水平,动员县级监测系统工作人员、医疗机构、药械妆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药物警戒工作,提升从业人员上报意识,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本次“‘药警争锋·安全同行’药物警戒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参加,每个县(市、区)局各派1个小组参赛,每组3名成员。各县级监测机构选出1人任组长,其余2名成员可从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中选拔。
请各县(市、区)局将参赛人员报名回执发到邮箱:sjzyjsadr@163.com,报名日期截止到2026年6月12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二)《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等。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活动时间:2026年6月24日
活动地点:河北日报社智媒中心1楼大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86号)
01
初赛阶段
时间:2026年6月24日9时—11时30分
初赛采取现场笔试的方式组织,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简答题,总分100分。个人奖项按照笔试成绩评选,小组成员得分总分排名前8名的县(市、区)进入决赛,集体奖项按照小组决赛成绩评选。
02
决赛阶段
时间:2026年6月24日13时30分—16时30分
决赛采取现场竞答的方式进行,包括必答、抢答等环节,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根据现场竞答得分确定名次,如出现得分相同,以增加试题的方式决出胜负。集体奖项按照小组决赛成绩评选。
初赛设个人一等奖5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12个,优秀奖40个。
决赛设集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
请各县(市、区)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和措施,积极组织和动员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人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二)以赛促学,以学促用
各县(市、区)局要以本次竞赛活动为契机,加强监测工作人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对药械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加深对药械妆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运用,提升监测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强化医疗机构上报意识和责任意识。
♦联系人:郭会青
♦联系电话:85215205
♦电子邮箱:sjzyjsadr@163.com
附件:参赛人员报名回执.docx(点击下载)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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