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的违法行为:(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设备安装位置:鑫源路神威中医堂(石栾大街-兴安大街)、鑫源路龙威街(石栾大街-兴安大街)、栾武路北国超市(石栾大街-柴武大街)。
非现场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启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安全出行。
栾城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