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
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井陉矿区具有本地户籍且在市内六区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月300元)、低保家庭老人(每月100元)、社会孤老(每月200元)、重度失能老人(每月500元)和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月200元)、计生特殊家庭老人(每月200元)给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该补贴是特殊服务性补贴,以服务的形式实现,账户额度不结转、不继承,实行半年清零制度,清零节点为每年3月31日24时、9月30日24时,过期未发生的服务和未使用的服务额度自动清零,请各位老年人科学安排服务。
二、补贴申请流程
有享受补贴意愿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指定联系人)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辖区民政局审批。被批准的申请人,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开始享受服务。
需提供的证件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特困人员需提供本人特困证;
3.低保家庭老人提供本人低保证;
4.社会孤老需经过所属街道(乡镇)统一审核;
5.重度失能老人(或其指定联系人)持老人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属居委会申请评估,经第三方评估中心上门对老年人生活能力进行评估,且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
6.计生特殊家庭老人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三、使用流程
四、老年人退出条款流程
出现以下情形的,对困难老年人进行服务补贴退出
1.户籍转移的,从转移行政区退出;
2.本人亡故的,即行退出;
3.因身体、家庭、经济等相关因素,本人享受服务补贴的条件不再具备的,经核定后退出;
4.不按规定接受服务,直接套取现金或以商品代替服务的,经核实后退出;
5.通过弄虚作假获得生活能力评估相关结果的,经核实后退出。
五、个人账户服务流程
老年人个人账户服务额度,每月5日之前由石家庄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按时发放;每半年清零由市民政局在管理平台统一安排操作,清零前20天进行账户清零提醒,清零时间节点到达后服务商不进行延期服务,个人账户额度和服务商未完成服务自动清零;个人账户服务额度的冻结、注销等由老年人户籍所在区民政局按照自身管理权限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