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停车,平山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对县城内公共停车场、公园广场停车场、11家机关单位(见附件)、城区主次干道和沿街便道停车泊位全年免费开放。
温馨提示: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停车标线有序停放。停放期间请自行保管车内财物。停车泊位属公共资源,请勿长期占用。
服务电话:0311一8911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