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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
第四十三中学选聘教师公告
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
笔试时间:7月19日上午
选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公开选聘教师167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四十三中学2026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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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7月10日。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以及石家庄市第一中学官网、石家庄市第二中学官网、石家庄市第四十三中学官网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平台。
网上报名时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7月10日9:00至7月16日20:00
缴费截止时间:7月16日22:00
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个人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三)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分析、判断推理和策略选择等部分,满分150分,时间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师德践行能力、教育教学核心能力和教师自主发展能力,满分15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在7月18日上午9:00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7月19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将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平台公布,请关注相关通告或短信提示。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划定。
5.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同岗位内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岗位数未达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立即开展,衔接紧、节奏快,请考生提前做好参加资格复审相关准备。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核,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材料。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尚未取得上述有关证书或认证材料的,须书面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70%,答辩占3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提供教具。面试将在资格复审后立即开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同岗位内进行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能够胜任岗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如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加试确定。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审档
由选聘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以及石家庄市第一中学官网、石家庄市第二中学官网、石家庄市第四十三中学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选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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