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聘高校教师
1.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副教授、教授职称优先聘用;
(3)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对口,熟悉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教授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4)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课程讲授、学生指导等教学任务;
2. 优先条件:
(1)参与过教材建设、教学改革项目或获得教学成果奖项者;
(2)拥有企业实践经历或行业认证资格者,如持有工程师职称、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近三年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二)外聘企业讲师
1. 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熟悉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2)为企业技术或管理骨干,持有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匹配的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5年及以上行业一线工作经验;
(4)主持或参与过重大工程项目、科技攻关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2. 优先条件:
(1)拥有专利成果、参与过行业技术标准制定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行业奖项者优先聘用;
(2)能够深度参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实践课程开发及学生实习指导工作;
(3)任职单位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者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