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以来纳入省建设计划(批复)的独立储能项目排查处置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2年以来纳入省建设计划(批复)的独立储能项目排查处置意见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独立储能项目排查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以来纳入省建设计划(批复)的独立储能项目排查处置工作,经相关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征求项目单位意见,综合评估报送,形成了初步处置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意见。来源: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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