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公布交通执法取证设备设置地点
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拟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启用地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一、卡口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中华大街与丰收西路北向南、北二环与高营大街北向南、北二环与体育大街由北向南、丰收路与体育大街南向北、塔北路与富强大街东向西、南二环与谈固大街北向南、南二环与中华大街北向南、南二环与友谊大街由东向西、南二环与红旗大街东向西、南二环与维明大街北向南、塔南路与建设大街北向南、东二环与和平路南向北、荷园路与高营大街南向北、北二环与红星街南向北、南三环与太行大街西侧东向西、南三环与太行大街西侧西向东、东三环与石津路西侧西向东、东三环与石津路西侧东向西。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东二环与槐北路南向北。
抓拍违法行为:(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东二环与槐安路东侧西口西向东、塔北路与胜利大街东向西。
二、闯红灯式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东二环与塔南路南向北、东二环与塔南路由北向南、东二环与塔北路南向北、东二环与学苑路南向北、东二环与学苑路北向南、东二环与东岗路北向南、东二环与槐中路北向南、槐安路与二十里铺东向西、槐安路与封龙大街西向东、汇吉路与东三教街北向南、汇吉路东三教街南向北、塔北路与东三教街东向西、塔北路与东三教街西向东、仓盛路与留村西街西向东、仓盛路与留村西街东向西、东平路与普圆街南向北、塔北路与普圆街北向南、天山大街与石津西路东向西、天山大街与石津西路南向北、合作路与南简良东街西向东。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101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设备安装位置:东二环与槐北路北向南。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设备安装位置:丰收路与青年街南向北、学府路与金石中学西侧500米西向东。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设备安装位置:东二环与槐安路东侧东口由南向北、东二环与槐安路西侧东口东向西。
抓拍违法行为:(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设备安装位置:东二环与东岗路由南向北。
三、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抓拍的违法行为:(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设备安装位置:西建街(华西路-新华路)、新石中路(京广西街-京广东街)、京广东街(汇吉路-新石南路)、火车站南通道(京广东街-京广西街)、新石南路(中华大街-京广西街)、石家庄站北平台、石家庄站南平台。
四、区间测速设备安装位置及抓拍的违法行为
设备安装位置:东三环(丰产路南侧-北三环南侧)南向北、东三环(北三环南侧-丰产路南侧)北向南、西三环(和平路北侧-槐安路南侧)北向南、西三环(槐安路南侧-和平路北侧)南向北。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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