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看到一则家暴致残案报道:河北沙河市法院一审审判丈夫周某因故意伤害妻子杨宁宁致其终身残疾,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还当庭反诬妻子“毁了这个家”,强调“结婚13年的幸福家庭被你摧毁”,看到这,小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字,会错了意,这字都认识,组合在一起怎么就看不懂了,家暴妻子何来幸福家庭一说?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案件核心与判决结果
·暴力致残经过:2022年3月19日凌晨,杨宁宁在熟睡中被丈夫周某三次掐颈,其中首次掐颈超过一分钟,再头部撞击床头柜,导致颈内动脉损伤引发脑梗死,左侧肢体永久偏瘫,构成五级伤残(终身依赖轮椅)和八级伤残。
·司法判决:2026年1月12日,沙河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年。法院认定其行为致人重伤且后果严重,但因自首、送医陪护等情节从轻处罚。
·争议点:受害人杨宁宁认为量刑过低(最高刑期可达10年),放弃民事赔偿只求严惩,但周某因“自首、主动送医”等情节被从轻处罚,后续将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看到这,我真的对“家暴”两个字感到恐惧,还记得小时候,对家暴的恐惧感是来自《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这部电视剧,剧中男主角跟踪、暴打女主角的情形历历在目,记了十几年,更别说杨宁宁女士每天都生活在这样黑暗的恐惧中是怎样的感受了。
13年婚姻中,周某实施至少6次家暴,每次家暴后都以哭跪、道歉等方式迫使妻子原谅,但实际上他一点都没有改变,家暴手段在不断升级。他们育有一儿一女,曾共同创业经营手机门店攒下了三套房产,但家暴导致妻子伤残后,周某还转移了夫妻三套房产等共同财产,杨宁宁也错过半年最佳康复期,生活全靠父母照料,一双儿女也被迫分离,男方从未支付抚养费,儿子目睹父亲家暴母亲后也出现抑郁和自残倾向,试问,到底是谁毁了这个曾经幸福的家庭?
周某的恶人先告状,是极其不要脸的行为,必须给予家暴者严厉的惩处!
要我说,丈夫周某就该把最高10年刑期坐满,在牢狱里好好接受思想教育改造,有的男的就不配有爱人有子女后代,就应该把这个恶毒基因给断绝了。
杨宁宁的发声,无数家暴受害者的发声,都汇聚成一句话——“家暴施暴者”一定要为自己的暴力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们对待家暴就必须零容忍!因为家暴从来就不是家务事,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对人权的践踏!
亲爱的朋友们,如果你们身边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千万不要委曲求全苦苦忍耐,请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大家也可以一起来讨论,如果遇到家暴,到底该以怎样的措施来应对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妇女同胞们的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