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邢台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局
关于申报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应列尽列”原则,凡符合《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应主动向消防救援机构申报。现将申报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凡符合《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2023年修订)》(附件1)的社会单位,应当认真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并主动向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申报备案,自觉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已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界定标准的,无需重新申报。因单位规模等级下降或因停业等原因不符合现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库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申报途径
全区社会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参照《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认真核对,凡符合标准的单位,要主动向消防救援机构递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提交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附件3),按要求完善基础信息,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将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咨询电话:0319-5718121。
邮箱:xtkfqxaw@163.com
附件1: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1.doc邢台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