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邯郸市丛台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定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1日开幕
1月30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耿温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徐俊山、刘长珍、叶红杰、袁钧灵,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雪锋参加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善宁,区法院院长冯志勇,区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王俊学,15个乡街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邯郸市丛台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决定邯郸市丛台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1月31日至2月2日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丛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6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接受个别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表决通过秦学文同志辞职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后,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
要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立足人大职能职责抓好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准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持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人大履职与全区发展同频共振。
要精心做好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各项工作,周密组织安排,细化强化服务保障,严明会风会纪,以严细实的作风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要聚焦“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丛台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文/区人大办
●编辑/于姗
●校对/郭沛雨
●审核/程姿诺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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