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河古庙镇东位村一处无名沙厂,在属地启动大气污染一级应急响应期间,仍持续进行露天施工及物料装卸作业。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地方人民政府在依法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可采取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等应急措施。相关单位及个人均有义务配合执行。
现场情况显示,该沙厂区域内存在大面积沙土物料露天堆放现象,未采取有效苫盖等防尘抑尘措施。在机械作业与物料装卸过程中,扬尘现象明显。在周边相对安静的环境中,施工机械的运转声也较为突出。这些情况对当地空气质量可能造成影响。
法律专家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企业未按规定执行应急减排措施,或将面临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