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
完整版岗位表、报名入口、笔试时间等
关键信息都已为大家整理好啦
机会难得
快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岗位吧
PART.1
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86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考试类别、资格条件详见《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PART.1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2月10日至2008年2月9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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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是指:参加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含当年)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岗位。
5.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6.岗位条件中“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7.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8.岗位条件中“驻石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9.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2月9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1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PART.3
重要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2月9日9:00至2月13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月9日9:00至2月14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2月14日17:00
✅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公布时间:2月26日9:00前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3月23日10:00至3月29日12:00
✅笔试时间:3月28日至3月29日
✅面试时间:详细安排将于资格复审完成后公布
PART.4
笔试科目内容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类。
其中:
中小学教师类(D 类)区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
医疗卫生类(E类)区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2个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3)为准。
PART.5
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PART.6
重要提醒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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