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河北现代医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40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72771884P,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77277188413010816A1002,
法定代表人:王静
2025年12月13日,执法人员到河北现代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病历中有病理诊断报告,未审批病理科;现场未出示脉冲波、渗透场效消融仪的资质;现场未出示透明质酸钠胶原、透明质酸纳凝胶、光敏剂的资质及进出货记录;发现男性患者**的病历资料中有一张化学发光检验报告单,项目名称有黄体生成素,检验者结果为7.59mU/ml,孕酮检验结果为0.792mU/m1。
现已查明:河北现代医院有限公司1、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2、违反诊疗规范;3、未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4、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给予(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叁万柒仟柒佰肆拾元整、并处罚款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详细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下:
来源: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