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26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2.学校标识码:4113013593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概况: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确认的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面向全国30个省(市)招生,目前在校生13000余人。根据社会需要、办学定位及学科建设发展等,突出多学科、应用型的特色,设有9个系3个教学部,本科专业24个,涉及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六个学科门类。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学校的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宣传等招生文件及相关材料,对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审议普通专升本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宜。
第六条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七条学校根据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各专业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 学校名称 | 招生专业名称 | 专业 门类 |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 授予 学位 | 学制 | 学费 标准 | 就学校区 |
1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法学 | 法学1 | 26 | 法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2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1 | 27 | 管理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3 | 石家庄铁道大学 四方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1 | 27 | 管理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4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1 | 27 | 管理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5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2 | 27 | 管理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6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工程造价 | 管理学2 | 35 | 工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7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27 | 经济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8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 | 27 | 经济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9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2 | 45 | 工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10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交通工程 | 理工2 | 30 | 工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11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工3 | 26 | 管理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12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英语 | 文学6 | 26 | 文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13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环境设计 | 艺术1 | 25 | 艺术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14 | 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1 | 25 | 艺术学 | 2 | 10000 | 四方学院校本部 |
注: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按照河北省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考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系统(具体时间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按联考专业涵盖的专业每次最多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志愿(院校+专业)。
2.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如未完成招生计划,缺额计划为征集计划,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并列分考生投档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投档。若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投档最低分总分相同且超出招生计划数,依次按专业考核科目2、专业考核科目1、政治、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若总分及单科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顺延录取。
第九条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籍学历管理
第十条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凡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专升本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等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学生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具体报到校区及安排以录取通知书为准。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转学或转专业。
第十一条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关于2026年普通专升本收费标准。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明确我省专接本学生学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933号)要求,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按照升入学校当年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收取。专升本学生住宿费标准原则上参照同年级学生住宿费标准,实际情况收取以录取通知材料为准。
第十三条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甲一号
邮编:051132
学校网址:http://www.stdusf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tdusfc.edu.cn
招办邮箱:sfxyzsjyc@126.com
咨询电话:0311-84576096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