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于1992年批准成立,2025年加挂河北省口腔健康研究所牌子,是河北省仅有的一所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集口腔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口腔公共卫生为一体,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工作,肩负着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进修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口腔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我院,主办有口腔专业杂志《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我院。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7、为人师表,无不良嗜好,无文身、刻字等身体印迹;
2026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并且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https://www.hbydkqyy.com/)发布招聘信息,参加招聘会等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通过电子邮箱ydkqqyyrsc@hebmu.edu.cn及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等方式接收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所需准备以下材料(发到ydkqqyyrsc@hebm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学校+专业+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1)报名者须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www.hbydkqyy.com)下载并填写《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已取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及各学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与所报岗位相符的课程表或成绩单;
⑤报考有执业证书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执业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组织专家,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知识水平、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意见。测评考核通过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拟聘人选确定后,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266643(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6265746(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电子邮箱: ydkqqyyrsc@hebmu.edu.cn
1.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2.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