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一一九中学公开招聘教官公告为满足工作需要,解决人员短缺问题,委托第三方机构为石家庄市第一一九中学公开招聘教官12名,人员性质为劳动聘用人员。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计划计划招聘驻校教官12人。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能够服从单位统一调配。2.热爱校园管理、国防教育及应急训练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健康水平。3.性别:男,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及传染性疾病等;年龄在18—45周岁;必须为退役军人或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在部队担任过班长职务或在警校担任过学生会干部及班干部优先。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与队列指挥能力;四肢灵活,动作协调性强;具备适应驻校执勤、训练、管理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5.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教育、培训和训练,服从学校统一食宿与备勤安排,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确保24小时在岗待命、听从调配。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身份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前一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含警校应届毕业生);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四、招聘程序(一) 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方式。1.报名联系人:史教官2.联系电话:177498953903.备用联系人:解教官4.联系电话:19503317950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二) 体能测试报考驻校教官岗位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2.参加体能测试前进行身高、体貌、身体条件核查,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3.体能测试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标准执行。4.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5.体能测试结果当日公布。(三)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退役证/警校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党员证明、班长任职证明等优先录用相关材料;5.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材料。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出现空缺情况的,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四) 面试1.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实际操作能力、队列指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考生面试成绩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分。4.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五) 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党员、班长职务或学生会干部、学历较高者。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2.公布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公布。(六) 体检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2.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凡体检一项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七) 公示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八) 岗前培训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九) 聘用及待遇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工作期间,按学校规定提供食宿、统一被装及相关保障。2.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若聘用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可从同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并列,依次以体能成绩、党员身份、班长职务、学历高者优先。经体检 合格后予以聘用。五、其他有关事项(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二)考生务必牢记报名、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三)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四)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