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位于石家庄市行唐县口头镇杨家庄村周边区域的多个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项目建设为名开采砂石,且运输车辆涉嫌严重超载,对当地生态环境、道路基础设施及居民日常生活造成负面影响。
据现场观察,口头镇部分山区及林地附近的项目工地内,有大型机械进行土石方作业,大量砂石料通过重型卡车外运。部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装载货物高出车厢挡板,行驶时伴有遗撒现象,扬尘问题较为突出。周边村民表示,长期重载车辆的频繁通行,导致部分乡村道路路面破损、坑洼不平,晴天扬尘、雨天泥泞,对沿线村民出行和农业生产造成干扰。
对于相关项目的实际作业内容,有当地群众质疑其与项目申报的初衷不符,存在“名为项目施工,实为砂石外运销售”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任何未经许可擅自开采的行为均属违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对于因超载导致的道路损坏,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车主或责任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现象,村民反映曾向属地相关管理机构进行情况反映,但问题持续存在,未能得到有效遏制。这一情况反映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环节可能存在盲区,导致违规开采、超载运输等行为未能被及时发现和制止,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和出行安全诉求未能得到及时回应。
基层治理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口头镇杨家庄村出现的项目运行不规范、运输车辆超载、环境与道路受损等问题,亟需依法依规对项目实施范围、开采行为合法性及运输环节合规性进行全面核查。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置,切实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出行安全。同时,应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确保民生关切能够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