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现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620余人。学院共有6系2部1分院,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物流管理系、轨道交通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和航海分院(天津)。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2026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3名,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30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3人,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ejtxy.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接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博士研究生岗位(001号-010号岗位)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18日9:00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或2026年10月31日17:00止。
硕士研究生岗位(011号岗位)报名时间:自2026年3月18日9:00起,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或2026年4月15日17:00止。
应聘人员应将以下材料打包(邮件和压缩包文件命名为“2026年选聘+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hbjyrsczp@126.com,联系电话0311-85835096。
(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字承诺后扫描为PDF格式;
(3)高等教育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效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至2026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4)004号岗考生、005号岗(交通运输工程类专业)考生、007号岗考生、011号岗(交通运输、交通运输工程类专业)考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研究方向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并将本人课程与国内相关院校专业课程作出对比,最终形成《专业相近情况说明》;
(6)报名表中填写的近5年代表性科研成果业绩佐证材料(包含《成果业绩目录》与《成果业绩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3.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学院将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测评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具体事项通过电话、短信或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专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或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835096(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3502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73730669470fri&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