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畅通技能人才评价渠道,切实满足广大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提升、就业择业的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常态化开展石家庄、邯郸两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每月定期组织考核认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及考核地点
(一)石家庄考点(拟定):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新石中路麒麟中学
认定职业及等级:
- 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二)邯郸考点(拟定):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南环路与机场路南行2公里路西河北德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中心
认定职业及等级:
1.长期照护师(长期照护):五级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 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 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满1年。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三、报名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需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及考核资格,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2.学历证书清晰照片或扫描件1份(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无学历人员无需提供;专科及以上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技校学历提供毕业证照片与视频)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1份(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申报职业、申报等级);4.本人社保缴纳证明(养老);(社保缴纳证明下载流程不会操作的可私聊辅助下载)5.电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背景色为白色,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佩戴首饰。6.申报中、高级工的人员,需另行提供原有低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四、考核安排
1.报名周期:每月1日—15日受理当期报名,逾期报名自动顺延至下一期考核。2.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审核结果将逐一告知申报人员。3.考核时间:每月下旬组织统一考核,具体考核日期、场次以准考证为准。4.考核形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成绩均合格方可认定通过。五、证书发放
考核合格人员,由人社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全国联网可查,可作为持证上岗、职称评定、申领职业技能补贴、积分落户等有效凭证。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务必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伪造、虚报材料,立即取消当期及后续考核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核,缺考、弃考均视为自动放弃,已缴费用不予退还,需重新报名参训。3.每期考核安排、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宜,将及时同步告知报名人员。4.本公告长期有效,每月定期组织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咨询报名。七、咨询联系方式
王老师:18131824764(同微信)
贾老师:13313116733(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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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