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鼓励地方金融组织依法为从事知识产权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融资服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贴息补助、风险补偿、保费补助等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购买知识产权保险。鼓励依法设立知识产权基金,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知识产权运用转化项目的投资、融资等活动。
条款解读:本条构建 “金融产品 + 政策扶持 + 社会资本” 三位一体知识产权金融体系,以质押融资、保险、风险补偿等工具,将无形资产转化为融资资本,解决创新主体融资难题,激活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石家庄推出 “知产贷”“专利保” 等专属金融产品,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2025 年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突破 20 亿元,惠及 200 余家科技型企业;多家企业通过专利保险规避侵权风险,知识产权基金投向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价值转化项目,“知产” 变 “资产” 成效显著。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第二章从第九条到第十九条,构建了一条从“创造”到“运用”、从“保护”到“服务”的完整链条。高价值专利的培育让创新更有“含金量”,精准对接服务让“沉睡的专利”走向市场,商标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保护让产品更有“辨识度”,金融服务体系为数字经济时代的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而激励机制和专业服务机构则为整个生态注入了持续动力。
如果说总则是整部《条例》的“灵魂”,那么第二章“促进”就是激活创新活力的“引擎”。从高新区生物医药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1566项专利收储,到鹿泉区京华电子的1000万元质押贷款;从“双五星”专利的推介对接,到全市首笔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这些鲜活的实践,正在将《条例》第二章的每一个条款转化为推动石家庄创新发展的现实动力。
下一期,我们将为您解读《条例》第三章“保护”篇,带您了解石家庄如何通过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三管齐下”,织密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网,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