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
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隶属省卫生健康委,性质为差额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118号(本部),新华区广源路2号(西院区)。主要职责:全心全意为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服务。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自主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拥护党的领导。
2.18-38周岁(1987年4月30日至200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方案》附件1:《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4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规定。
通过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填写《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书、资格/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4日-30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广源路2号(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人事科三楼311室)。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4楼会议室,笔试成绩在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政务公开栏公布。
(三)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根据工作岗位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以及综合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政务公开栏公布。
(四)技能操作测试
面试合格人员均参加技能操作测试。技能操作测试是对应聘者进行招聘专业基本技能的测试,应聘者到相应考场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技能测试。技能操作测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地点: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在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政务公开栏公布。
(五)总成绩合成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30%,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通过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公告栏或电话通知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凡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人事科:0311-80907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