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行政处罚公告,石家庄市财政局对河北宗宏贸易有限公司依法实施处罚,认定其在政府采购投标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行为,该事件引发行业广泛关注与社会各界讨论。
该公司涉事项目为“石家庄市第三医院诊治和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进口)01包”。据启信宝招投标信息显示,2023年3月30日,该项目中标公告明确,项目总金额107万元,河北宗宏贸易有限公司中标01包,中标金额80万元,所供货物为2台电动病床。
案件曝光后,一处金额矛盾引发社会质疑:公告载明按采购金额千分之八处以罚款7200元,倒算对应采购金额为90万元,但公开中标金额仅80万元,据此计算罚款应为6400元。公众对项目中标后是否存在10万元费用追加提出疑问。
启信宝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6日,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10号高柱大厦,法定代表人为赵某娟,注册资本1000万元。舆论普遍认为,其恶意串通投标行为严重破坏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可能间接损害公共利益,采购人石家庄市第三医院亦应履行全流程监督职责。
经石家庄市财政局核查确认,河北宗宏贸易有限公司恶意串通投标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于2026年3月31日依法作出四项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是罚款7200元,按采购金额千分之八计取;
二是信用惩戒,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是市场禁入,2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是没收违法所得225271.9元。
石家庄市财政局的行政处罚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做到依法执法、依规处罚,具体依据包括: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三)项,明确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细化恶意串通投标的具体情形及处罚标准;
《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冀财规〔2023〕4号)第103条较重裁量幅度,结合案件情节确定具体处罚标准。
企业参与竞标必须坚守诚信底线,依靠自身实力公平竞争,杜绝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同时需重视信用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共同维护政采市场秩序。诚信合规是参与政府采购的核心前提,各类违规牟利行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