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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家庄市藁城区梅花镇梅花村,村庄东南方向的农田内有一处坑塘。志愿者走访时发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被混合倾倒于此,并在坑塘内就地焚烧。
更关键的是,根据现场位置和周边农田分布判断,这处坑塘疑似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垃圾混着倒,污染翻几倍
这三类垃圾的处理方式,国家有明确规定,不能混为一谈。
生活垃圾应当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随意倾倒会滋生蚊蝇、传播病菌,渗滤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图示 大量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应当运往指定处理场,进行资源化利用或专门填埋。它含有水泥、石灰等物质,pH值偏高,直接进入农田会破坏土壤酸碱平衡。
(图示 大量堆放的建筑垃圾)
工业垃圾的处理要求最为严格。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许多工业废弃物含有重金属、有毒化学物质,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专门处置,严禁与其他垃圾混合。
(图示 大量属于工业垃圾的岩棉在土地上)
把这三类垃圾倒进同一个坑塘,等于把三种不同级别的污染,一次性释放到同一片土地上。生活垃圾的病菌、建筑垃圾的碱性物质、工业垃圾的重金属和有毒化学成分,在雨水的浸泡下相互渗透、反应,产生成分更复杂的渗滤液。这种混合渗滤液比单一垃圾的污染更难治理,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破坏也更深。
是垃圾的“火葬场”,也是致癌物的“炼化炉”
露天焚烧垃圾,温度通常在200到600摄氏度之间,这个区间恰好是二噁英大量生成的条件。二噁英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在自然界中难以分解,一旦进入土壤会长期残留,通过农作物富集进入人体。
(图示 土地上大量的焚烧残留物)
焚烧还会产生大量烟尘和有害气体,直接损害周边空气质量。而烧剩的灰烬中,重金属和有毒化学物质浓度反而更高,随雨水冲刷更容易渗入地下。
本该播下种子的永久基本农田,变成了“垃圾场”
永久基本农田是国家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重点用于保障粮食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坑、填垃圾、再焚烧,是对耕地保护红线的直接挑战。
(图示 被废弃塑料填满的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一味“省事”,只会让事情变大
垃圾渗滤液和焚烧灰烬中的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会改变土壤结构,破坏微生物群落,让土地逐渐丧失生产能力。而浅层地下水是许多农村地区的生活水源,污染一旦扩散,影响的是整个村庄的饮水安全。
(图示 该地地理位置)
如果这确实是永久基本农田,那么这里的土壤质量直接关系到粮食产量和品质。被污染的土地上种出的庄稼,重金属超标风险增加,最终通过食物链影响消费者健康。
我们呼吁
农田是种粮食的,不是埋垃圾的。
1. 实地核查,确认土地性质。尽快核实该坑塘是否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2. 立即制止倾倒和焚烧行为。追查垃圾来源,依法处理违法倾倒行为。
3. 清理现有垃圾,恢复土地原状。如确认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依法追究责任并恢复耕地。
4.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农村地区易被倾倒垃圾的区域加强巡查,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永久基本农田更是耕地中的精华。农村垃圾治理的漏洞、耕地保护的松懈,以及一些人“图省事”心态下的行为不能由土地和村民来默默承担代价。
只有守住每一寸耕地,才能端稳中国人的饭碗。
本文基于志愿者实地走访情况撰写,具体事实以官方调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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