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26年度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年审情况通报
依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2年第620号)《河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冀商规字〔2020〕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2026年度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现将有关年审结果通报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河北谦谦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已连续2年以上未提交年审材料,不予通过年审,按照《河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自动失效。
特此通报。
石家庄市商务局
2026年5月25日
来源:石家庄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