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 她52岁,留守在石家庄的农村,一边照顾瘫痪的老人,一边打零工。儿子和丈夫在外打工,她独自撑起一个家。
2025年9月,儿子田先生发现母亲的微信回复变得反常——那个习惯发语音的女人,突然只回文字,打视频就挂断。 他请假赶回老家,家里空无一人,包子已经发霉。
报警后,警方在火葬场附近的一条土沟里找到了她的遗体。凶手是邻村同龄男子赵某,曾给她家做过水电改造。检方指控:赵某欲性骚扰遭拒,两次掐脖致其窒息死亡,抛尸后还盗走金首饰、试图用死者身份网贷。
2026年6月18日,该案将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受害者儿子田先生说:“不要赔偿,只求嫌犯杀人偿命。”
01 反常的微信:母亲突然“只回文字”
田先生和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高女士独自留守在石家庄某村,一边照顾瘫痪在床的老人,一边打零工赚钱。遇害时,她52岁。
2025年9月16日,母亲因为要在网上缴纳医保,将身份证照片发给了田先生。他当时忙,没有及时回复。等到想起来时,他隐约感到了一丝不对劲。
“我发消息后,她总是隔很长时间才回复。我妈习惯语音回消息,可从那之后,总是发文字,打视频她就会挂断……” 田先生回忆。
当时他以为是母亲手机出问题了,没有多想。直到10月初,那种不安越来越强烈。他请假赶回老家,想搞清楚母亲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2025年10月4日,田先生推开家门。
屋里空空荡荡,灶台冰冷。他打开冰箱,看到之前包的包子已经长了绿霉。母亲显然很久没有回来了。
“奶奶是几个儿媳轮流照顾的,我妈出事那天,刚好是大娘接手,所以没人发现她失踪了。”田先生解释。他立即报警。
02 火葬场旁的土沟:被发现的遗体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
2025年10月5日上午,嫌疑人赵某被抓获。
赵某是邻村男子,与高女士同龄。前些年,田先生家装修房子,赵某给他们家做过水电改造。两人应该就是那时认识的。
也是在赵某的指认下,警方在赞皇县火葬场附近一条土沟里,找到了高女士的遗体。土沟旁就是赵某家的坟地,他用杂草将遗体遮盖。
法医鉴定意见显示:高女士的死因 “不排除生前机械性窒息导致死亡” 。
田先生这才知道,母亲早在2025年9月19日晚就已遇害。而此后近半个月里,一直通过微信和他“聊天”的,根本不是母亲,而是凶手赵某。
那些只回文字、拒绝视频的“消息”,是赵某在冒充。
03 检方指控:骚扰被拒,两次掐颈致死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详细还原了案发经过。
2025年9月18日19时许,赵某联系高女士外出吃饭。他驾车带她到赞皇县城吃饭,饭后两人到他人地里摘了些花生,后在车上休息。
9月19日凌晨,赵某驾车带高女士来到赞皇县火葬场附近的一条路上。停车后,高女士在车上择花生,赵某嫌她把车弄脏,要求她陪自己聊天。
期间,赵某对高女士进行性骚扰,遭到拒绝和辱骂。随后,赵某又发现高女士在用微信和别人聊天,心生怨气。
赵某两次用手掐住高女士的颈部,直至其死亡。
杀人后,赵某将尸体扔在自家坟地附近的土沟里,用杂草遮盖,然后逃离现场。
石家庄市检察院认为,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提起公诉。
04 更恶的行径:盗首饰、冒充身份、试图网贷
随着调查深入,赵某的罪行远不止杀人抛尸。
田先生发现,母亲的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镯都不见了。警方在赵某手机中发现了更多罪恶。
2026年5月26日,石家庄市检察院出具《补充起诉决定书》,追加指控赵某犯盗窃罪。
补充起诉书显示:
2025年9月25日晚——也就是说,杀害高女士近一周后——赵某为了获取高女士的身份证号码用于申请网络平台贷款,再次潜入高女士家中。他用放在南墙的钥匙打开屋门,找到户口本拍照,并窃取了高女士的项链、手链等首饰。
赵某将盗窃的首饰卖到珠宝店,获得赃款9160元。经鉴定,这些黄金首饰的市场零售价格为12630元。
不仅如此,赵某还用高女士的身份证登录某短视频平台申请借款,因需要刷脸验证未果。他还主动签约某软件会员,自动续费396元。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在杀害高女士之后、尸体被发现之前,赵某多次冒充高女士的身份,通过微信与其儿子、丈夫联系,试图掩盖罪行。直到后来害怕败露,他才将高女士的手机丢弃。
05 “不是初犯”:曾因盗窃罪获刑
田先生告诉记者,赵某并非初犯。
2003年,赵某就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20多年后,他不仅没有改过,反而犯下了更令人发指的罪行。
“我相信,经过法院审理,赵某会受到应有的严惩。”田先生说。
06 “不要赔偿,只求杀人偿命”
案发至今,田先生一家陷入了巨大的悲痛。
“我爸是个话很少的人,这件事发生后,他总是一个人发呆,他可能觉得很愧对我妈,没让她享福。”田先生说。
母亲操持家里的事,一直都非常辛苦。瘫痪在床的老人是她照顾,老家的装修是她操持,老家的田地也是她在种……如今她遭人杀害,家里仿佛一下塌了。
田先生明确表示:不接受任何赔偿,只求法院判处赵某死刑,立即执行。
他说,律师已经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该案刑事一审将于2026年6月18日上午开庭审理。
律师解读:故意杀人+盗窃,如何量刑?
针对此案,律师指出,赵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
一、故意杀人罪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赵某在性骚扰被拒后行凶,手段残忍(两次掐颈致死),事后抛尸、伪造聊天记录、试图掩盖罪行,且无自首、无赔偿、无悔罪表现,属于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二、盗窃罪的追诉
赵某在杀人后近一周,再次潜入受害者家中盗窃首饰,金额超过1.2万元(市场价),属于“数额较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检方补充起诉,意味着法院将数罪并罚。
三、被害人家属拒绝赔偿的法律效果
根据司法解释,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罚。但本案中,田先生明确“不要赔偿,只求杀人偿命”,这意味着不存在谅解情节,法院在量刑时将不会因此对赵某从轻。
核心议题:留守妇女的安全,谁来守护?
这起案件再次将“农村留守妇女”的安全问题推向公众视野。
高女士的丈夫和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她独自在家,既要照顾瘫痪老人,又要操持农活。她善良、勤劳,却因为一次“认识的人”的邀约,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熟人作案”是此类案件的常见特征。 赵某曾为她家装修,两人相识。正是这种“认识”,降低了受害者的警惕。
与此同时,赵某在杀人后还能从容冒充受害者与家属聊天、潜入家中盗窃、试图网贷——这种冷血和缜密,令人不寒而栗。
法律必须给出最严厉的回答。
她52岁,留守农村,照顾瘫痪老人,操持家务农活。
她应邀外出吃饭,却被同龄的“熟人”两次掐颈致死,抛尸火葬场旁的土沟。
凶手不仅不悔改,还盗走她的金首饰,冒充她与儿子聊天,试图用她的身份网贷。
2026年6月18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害者儿子说:“不要赔偿,只求嫌犯杀人偿命。”
这是一个儿子对母亲最后的告慰,也是一起案件对法律最朴素也最坚定的期待。
愿正义,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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