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关于明确电子监控取证设备审核程序》等文件要求,现将我辖区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分布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闯红灯抓拍设备:
违法取证地点:234国道与翠柏大街路口、234国道与御园路路口、御园路与迎宾馆街路口、平安南大街与仓宁路路口、平安南大街与东兴路路口、平安南大街与段高路路口、234国道与北胡庄路口、234国道与沿村路口、338国道与新寨路口、338国道与裴村路口。
抓拍违法行为: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违章停车抓拍设备:违法取证地点:昌盛大街瑞泰澜庭路段、槐安路翠屏山水路段、大河路物流园北门路段、衡井线铜冶镇中路段、莲祥路路段、槐安路上庄中街路段、双同路传媒学院路段、双同路冀中医学校路段、双同路精英艺术中学路段、双同路东华铁路学校路段、新康路中医院路段、新康路实验二小路段、新宁街二街社区路段、杏苑路中医药大学路段、迎宾馆街人才公寓路段、女子监狱永良街路段、御园路保利西悦春天路段、御园路师范学校路段。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鹿泉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公示。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鹿泉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