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已破的案件,案犯也被处决。只是十年后,又一案犯供认此案是他所为,顿时一案出两凶,变为悬案。
郑成月,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2005年1月18号接到河南警方电话,告知广平籍强奸杀人犯王书金被抓捕,要求广平县局前往提解。
王书金被押解回广平后,除了确认在当地犯的三起强奸杀人案,还另外交代十年前在石家庄也犯过一起强奸杀人案。
对于当时的情况,郑成月后来在《南方周末》采访时说,1月23号他立即押解王书金前往石家庄指认现场。到石家庄西郊现场后,方从当地村主任那里得知,十年前这里确实发生过一起奸杀案,不过案子早破了,案犯聂树斌也已被枪毙。
通常,按照一般程序,案犯供认警方不掌握的案件后,警方应先和案件发生地的同行联系,咨询有没有发生过案犯供认的案件,指认现场以及其他工作也需要当地警方配合,所以一般都会联系当地警方。
从媒体对郑成月的采访来看,他没有联系石家庄警方配合,自己带着王书金就去石家庄指认现场了。这么做,郑成月可能有自己的想法和计划。
是不是因为此案已破,案犯也被枪毙,郑成月担忧石家庄警方得知是错案后,会掩盖错误,向他们广平警方施压?
但,这个假设难以成立。在没去石家庄指认现场前,郑成月根本不知道这个案子已破,案犯也已被枪毙,他是到石家庄后才听村主任说的,在这个前提下,不会预先想到石家庄警方是否会有施压问题。
另一种可能是,郑成月是清楚此案的,为了避免石家庄警方施压,才背着石家庄警方,带着罪犯指认现场。那么,他为何要跟媒体撒谎呢?在《南方周末》采访之前,此案已经全国轰动了,郑成月如果没有私人想法,他已没有必要隐瞒什么。
也许,真相是郑成月去石家庄前已了解此案,他既不向石家庄警方咨询,也没有请求石家庄同事工作配合。违反一般程序,不惊动石家庄警方,只是因为他个人想靠为该案翻案立个大功?
郑成月这个想法没什么不对,为了不受本省压力阻挠,从石家庄指认现场返回广平后,郑成月联系了河南媒体首先曝光此案。
现在问题的核心是,王书金到底是不是石家庄西郊奸杀案的凶犯呢?
被石家庄警方确定为西郊奸杀案案犯的聂树斌,时年十九岁。据当地群众反映,聂树斌有偷窥女厕所的行为,经常在周边晃悠。西郊奸杀案发生后,聂树斌被石家庄警方列为重点嫌疑人。后来,石家庄警方公开的案卷显示,经过审讯,聂树斌对自己在西郊玉米地强奸杀害一名女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石家庄检方接过该案,又对聂树斌经过调查,认为犯罪事实确凿,以强奸杀人罪向石家庄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后,聂树斌被判处死刑。无论在检方调查还是法庭审理期间,聂树斌都没有指控石家庄警方是否有过刑讯逼供,也没有对起诉的犯罪事实有异议。同年,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王书金跳出来供认此案为他所做后,一时网络舆论沸腾,恰逢当时内蒙古呼格案被平反,内蒙古青年呼格也被误认为是一起强奸杀人案的凶手被处死刑,多年后,同样是一位被抓捕后的案犯供认呼格案是他所为,经过DNA比对,才真相大白。
在多方舆论下,石家庄聂树斌奸杀案重启调查,并被上级要求异地审理,山东省高院全面接手该案的复查审理工作。
为了公开透明,当时多位法学方面的专家和律师参与了该案的复查,他们不断的把该案的细节、资料和进展在网络上公布,形成了网络效应,关注此案的网友对案件以及公众的反应都有详细了解。
经过多方调查论证审理,山东高院认为聂树斌强奸杀人的证据不足,全案只有聂树斌的口供,没有证据支持。石家庄警方也拿出当时的案卷为自己辩护,只所以没有采集到有效证据,是因为案发时高温,后又下了小雨,案发一周后才找到被害人尸体,当时尸体已经有些腐败,无法采集任何有效物证,而且尸体是当地群众发现的,案发现场也被群众围观破坏,造成了侦查困难。
尽管石家庄警方似乎辩护有理,但还是被发现了瑕疵。在石家庄警方公开的资料中,聂树斌被抓后第五天才开始有了审讯记录,也就是说前四天是空白的没有记录。这四天的空白,让人怀疑石家庄警方对聂树斌进行了四天的刑讯逼供。这一下石家庄警方说不清了,有了内蒙古呼格案的前鉴,无论石家庄警方说什么,大众都不信。
在高压下,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山东高院认为聂树斌强奸杀人证据不足,宣判聂树斌无罪。由于聂树斌已被处极刑,国家赔偿268万元。
聂树斌脱罪了,那王书金是案犯吗?
王书金归案后,提了一个聂树斌案没提到的现场物证——一串钥匙。据被害者家属承认,这串钥匙属于被害者的,被害者平时喜欢把钥匙串戴在手腕处。
但是,这串钥匙并不能说明王书金就是案犯。十年前该案发生时,王书金就在案发现场周边打工安装水管,工地距案发现场不过百米。当时,被害人尸体被群众发现后,许多当地居民前来围观。
王书金提供的证据,除了跟聂树斌供述的被害人的裙子,鞋等一致外,也就钥匙串了。但这些物证,如果是一个现场围观者,也能发现。
比如,警察在勘查现场时,发现了地上的钥匙串,叫喊负责物证拍照的警察,对钥匙串拍照取证,然后用镊子夹起钥匙串放塑料物证袋时,被围观者看见了,所以他知道现场有串钥匙。警方现场起物被害人裙子,鞋等这些物证,都有可能被围观者看见。所以,王书金提供的证据,和聂树斌提供的这些证据一样,并不能证明供述者本人是案犯。
反而,能确凿证明案犯的证据,聂树斌说对了,王书金全说错了。
首先是案发时间,王书金说是中午。聂树斌说是下午。被害人同事证实,被害人当天是下午下班后离厂的。
在犯案时间上,聂树斌对,王书金错。
其次在被害人身高问题上,王书金说被害人身高和他差不多。事实是,王书金身高1.72米,被害人父亲证实被害人身高1.52米,差距几乎20公分,能有一个头的差距,强奸案必然会贴身的,身高差距一目了然,20公分的差距,没人会觉得差不多,除非没见过被害人。聂树斌说被害人身高1.5米多。
被害人身高问题,聂树斌更接近,王书金错。
在如何杀死被害人问题上,王书金供述,把被害人从路边拖入玉米地,用拳头击晕被害人,强奸后,又采用掐脖,用脚踩跺被害人胸腹部致死,并清晰地听到了被害人胸部骨折的声音。这跟王书金另三起奸杀案手法一致。聂树斌供述,把被害人拖入玉米地后,用带来的花衬衣勒被害人脖子,使被害人窒息死亡。警方当时对被害人尸检记录证实,被害人胸腹部表皮完好,没有踩跺痕迹。胸骨完好,也没有骨折。被害人属于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杀害被害人手法上,聂树斌更接近,王书金错。
这里还有更重要的一点,王书金从头到尾,没提过缠绕在被害人脖子上的女式短袖花衬衣。这件花衬衣是现场围观者比较难发现的,因为这件花衬衣紧紧缠绕在被害人脖子上,并被倒掉的玉米杆完全覆盖,现场围观者很难看到。而这件花衬衣是比钥匙串更重要的物证,这件花衬衣并非被害人所有,而是凶手带来的。聂树斌说这件花衬衣是他偷来的。王书金则完全没提到这件花衬衣,并且,在只有案犯自己才知道的问题上,王书金没说对一件,说明他并非该案凶手。
虽然聂树斌的供述更接近真相,但山东高院认为聂树斌全是口供,没有确凿证据佐证,宣布聂树斌无罪。当然,山东高院经过审理,认为王书金也非本案凶手。
王书金既然不是本案凶手,那么他为何硬揽此案呢?
最可能的是,王书金了解该案,当时他在石家庄打工嘛!王书金被抓捕后,身上背有数起命案,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也许是为了能多活几天,胡乱把该案揽自己身上,案件复查需要时间,在这段时间他能偷生苟且的活着。也恰好石家庄警方当年办案过于粗糙,给了他可趁之机。
在案子复查过程中,复查人员已经知道王书金并非该案凶手,包括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他知道被王书金骗了,但起初想立功的私心太重,他的一系列作为,都是为了满足私心,而深陷其中。他害怕王书金翻供,这会对他不利。为了鼓舞王书金,郑成月和王书金结为兄弟,鼓励他一定要坚持。为了证明王书金才是凶手,郑成月也在不懈的奔走呼吁。后来媒体采访王书金为何供述石家庄西郊奸杀案,王书金回答,为了法律的正义。一个残忍的强奸杀害多名妇女的罪犯,说为了法律的正义,未免有点幽默。
2021年2月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王书金在原籍广平县犯有三起强奸杀人罪,被执行死刑,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从2005年被捕,到2021年执行死刑,王书金多活了十多年。
而郑成月,被网络上一部分人说成英雄,毕竟聂树斌被宣布无罪了,在他们看来,这属于他们的胜利,也属于郑成月的胜利,至于王书金是不是案犯并不重要。
上级也许认为郑成月的行为不轨,被内部退休。郑成月退休后做生意,借贷50多万不还,用儿子的名义开公司,另有16起借贷经济纠纷,被法院判决冻结了郑成月夫妻俩的工资卡和房产,以偿还欠款。
之后郑成月患了严重的尿毒症和糖尿病,在网络上哭诉无钱治疗。把法院冻结工资卡还债,说成因为他为聂树斌翻案,受到了上面的打压,不但开除他的职务,还停发了他夫妻俩的工资。并且儿子考公考了第一名,由于他的原因,没有被录用。他当然在说谎,事实是,他儿子确实考了第一名,不过是倒着数的,这个成绩肯定不会被录用啊!
但是,自认为一部分有独立思考能力的网友,不分辨这些,一听到郑成月的哭诉,便纷纷捐款数十万,据说郑成月用这笔钱换了肾脏。几个月后,因排斥反应,郑成月离世。
石家庄西郊奸杀案的被害人叫康菊花,聂树斌被宣判无罪后,该案便成了悬案,也永久成了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