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河北石家庄曾发生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恶性案件,涉案人员靳如超有服刑前科,自身存在听力障碍。刑满释放后,他与交往的对象产生激烈矛盾,在冲突中将对方残忍杀害。犯下命案后,他非但没有醒悟自首,反而彻底走向极端,偏执地认定过往所有亲友、邻里都曾刻意欺辱自己,这份扭曲的怨恨彻底吞噬了他的理智。随后他筹备了大量爆炸物,在深夜驾驶摩托车流窜至市区多处居民楼周边,将炸药逐一安置并引爆,短短一夜之间接连制造了五起爆炸事件。这场毫无差别针对普通民众的暴行,直接造成108名无辜平民遇难,另有38人在爆炸中受重伤,无数家庭因此破碎,当地社会秩序也受到严重冲击。案发后警方迅速展开全域追捕,没过多久就在广西境内将靳如超成功抓获,经司法程序审理后,他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起案件留给世人的警示格外沉重:如果任由内心的怨愤不断发酵,不肯选择合法合理的方式疏解矛盾、解决问题,最终只会在歧途上越走越远,既会给大量毫无关联的普通人带来灭顶之灾,自己也必然会落得万劫不复的结局。生活中遇到矛盾挫折时,千万不能钻进极端的牛角尖,更不能把他人的生命当成宣泄个人情绪的筹码,否则等待自己的只有法律的严惩和永久的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