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19日和2025年9月2日,分别裁定受理石家庄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某学院”)、石家庄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石家庄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指定石家庄某职业学院清算组为学院管理人,石家庄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为该教育管理人,石家庄某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为该商业管理人。
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