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乡亲们注意咯!近期河北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了一起败坏社会风气的典型案例,涉及卖淫招嫖拉客行为,大家发现此类行为一定要立即举报!案情显示,卢某某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路兴宁寺街附近,公然以站街的方式进行拉客招嫖,被现场巡逻的民警当场抓获,现行被抓个正着。经查,卢某某的违法事实清晰明确,有其本人的询问笔录、电话查询记录、人身检查笔录,以及民警出警视频、抓获经过等多项证据充分证实,证据链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决定对卢某某处以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明确,执行方式和期限为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河北银行缴纳罚款;若逾期未缴纳,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且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卖淫招嫖行为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警方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各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社会环境。来源:河北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你对整治此类败坏社会风气行为有什么建议?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