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监控抓拍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抓拍范围:
团结大街(新华路至顺德路)沿线、
新华路(天一街至团结路)沿线、
南长街(光明街至东门里街)沿线、
凤凰街(顺德路至卫衙街)沿线、
东崇礼街(顺德路至府前南街)沿线、
东门里街(南长街至开元路)沿线、
府前街(南长街至顺德路)沿线。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抓拍点位:
团结大街(新华路至梧桐街)沿线、
新华路(天一街至团结路)沿线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抓拍点位:新华路与天一街交叉口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抓拍点位:新华路与天一街交叉口
抓拍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公告期自2026年1月16日起,公告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