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我校全体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以实际行动践行教育初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拒绝有偿教学活动。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不占用其他场地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教学。
2.拒绝校外机构兼职。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不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不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教学辅导。
4.拒绝推荐补课信息并获利。不为学生介绍、推荐或提供有偿补课信息,不从中获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5.拒绝任何变相补课行为。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开展补课、辅导或办班并获取报酬。
根据学校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对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取消年终评优评先及晋职晋级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无条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进一步处理。
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并及时核查反馈。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如发现我校教师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学校监督电话: 2290088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2235812
学校监督邮箱: xtzhsjxx@qq.com
教育是国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邢台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全体教师将以身作则,坚守师德底线,潜心教书育人,坚决抵制有偿补课行为。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公平、清正、健康的教育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邢台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学校